書法中結構與用筆不可區分,每一筆劃一定有一個固定的位置,這就必然會牽涉到結構問題。從字體到書體的演進,人們不但注意每個字的構形規律,還進而注意不同字體的屬類。學習書法,很基礎的就是要先掌握書法的握筆姿勢與坐姿
一、書法培訓中滿足于具象比附,又表明這種高度并不在所有領域中同步出現。
二、書法培訓具體表現為結構造型的不四平八穩布如算子而有運動之態。筆勢具體則表現為每一筆劃的不僵不滯不平板而有回護伸延之意。前者的伸展是行氣,即字與字之間的銜接串聯;后者的伸展是線條集束。即線與線之間的揖讓拱應,相對而言,它是書法技巧中很有深度的內核部分。
三、書法形式的“形”是客觀存在,包括技巧、筆法、結構、章法等整體效果的統一展現。但無獨有偶,偏偏在早熟的古典書法理論中,充滿了對“形”以外的“勢”的熱情謳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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